【紅山半島】政府完成巡查紅山半島臨海85間獨立屋 70間涉及僭建或非法佔用土地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12/22 18:50

最後更新: 2023/12/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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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山半島有獨立屋年前大雨時發生山泥傾瀉。(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今日(22日)表示,為取締紅山半島臨海獨立屋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已在上個月(11月)完成巡查所有臨海獨立屋,並正根據巡查結果陸續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及飭令停止佔用土地通知。署方在審視證據和徵詢法律意見後,亦會考慮對違規者提出檢控。

發言人表示,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於9月22日開展大規模聯合行動,巡查紅山半島臨海一帶,早前山泥傾瀉位置四間獨立屋以外的共85間臨海獨立屋,並已成功進入全部獨立屋巡查及搜證。現階段發現當中29間獨立屋同時涉及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40間涉及僭建,1間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其餘15間未有發現僭建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

政府指,屋宇署和地政總署正分別根據《建築物條例》和《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陸續發出清拆令或通知,飭令相關業主拆除私人處所及土地上的違例建築物,及飭令相關人士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構築物及停止佔用該土地。
 
就涉及影響斜坡或樓宇結構的個案,業主須向屋宇署提交修繕建議書及建築圖則,並由註冊人士根據批准圖則修復樓宇受影響部分;有關修復工程須於命令發出的日期起計90天內展開及150天內完成。就不涉及上述情況的違例建築物,業主須委任註冊人士,循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於命令發出的日期起計30天內展開及60天內完成有關工程。

對於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可另處罰款20,000元。至於無合理辯解而未有按照地政總署通知拆除政府土地上的構築物或仍佔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地政總署會提出檢控,一經定罪,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0元;其後每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10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10萬元。業主須自行承擔清拆僭建物及其他佔用政府土地構築物的費用。

除發出清拆令和飭令停止佔用政府土地通知外,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正繼續調查涉及僭建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個案,包括早前山泥傾瀉位置的四間獨立屋的違規情況。如有足夠證據,會採取進一步檢控行動。這些個案的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如發現早前發生的山泥傾瀉與個別獨立屋的僭建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有關,政府會向相關人士追討早前鞏固斜坡的緊急維修和相關費用。

政府發言人表示,紅山半島事件揭示沿海獨立屋如有僭建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會對周遭斜坡構成安全隱患和風險。部門過去曾對屯門蟠龍半島個別獨立屋發出清拆令,並向未有遵辦的業主提出檢控。然而,按照航拍照片屋苑內仍有其他獨立屋涉及僭建以至違規地盤平整工程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因此屋宇署和地政總署決定鎖定此屋苑的沿海或近斜坡獨立屋並展開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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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展棋